北京:开发商拖欠工资不准开新项目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9-28 10:57

  房地产、建筑企业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将被限制其新工程项目的开工。

  观点网讯: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房地产、建筑企业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将被限制其新工程项目的开工。

  通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总承包企业工程款,确保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支付。建设单位未按约定结算支付工程款致使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北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不执行该通知要求,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市或区县建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市或区县建委可以限制其新工程项目开工。建筑施工企业违反通知规定,引发极端或群体性事件的,市或区县建委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改正期间,禁止其在京承接新工程。

发稿:见习编辑 杨健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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