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8-21 09:40

  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建设,但在工业用地等方面大致将和城镇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观点网讯:在上海昨日举行的“上海土地市场发展研讨会”上,上海市规土局副总工程师蔡顺明透露,目前上海已经制定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初步意见,下半年将在部分区进行试点。

  其解释称,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建设,但在工业用地等方面大致将和城镇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时,土地流转不是“与民争地”,而是把农村土地从简单的“资源”转化为“资产”;流转也不是“分钱”,流转收入将首先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其次用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上海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点的基础上制订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农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体系,全面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发稿:王小明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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