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地产为子公司2.3亿贷款提供担保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7-21 00:15

  以自有物业作为抵押物,向建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4年。

  观点网讯:7月20日,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高盛华房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下称:建行)贷款2.3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决议,因7月16日晚接到建行电话通知贷款利率有所下浮,故公司同意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为此,高盛华房产拟与建行签订《抵押合同》及《信贷借款合同》,以自有物业作为抵押物,向建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4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下浮5%,并自起息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述下浮比例调整一次。公司拟与建行签订《保证合同》。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认为,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正常开发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是安全且可行的。

发稿:见习编辑 吴钦广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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