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土地制度限制农村金融发展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6-15 03:07

  如果不从土地制度上做一些创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和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可能解决不了。

  观点网讯:6月1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参加某研讨会时表示:“发展正规的商业农村金融,如果不从土地制度上做一些创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和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可能解决不了。”

  刘士余说,政府部门多年来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方向和规划是比较清晰的,以财务可持续性原则,构建了中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无论已有面向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还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很多基础工作仍需要着力推进,农业保险即是其中之一。

  目前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拥有的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物均较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相结合的互动机制,破解农村信贷担保难题。

发稿:见习编辑 郑秋玲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