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不只是小说中的描写
女服务员邓玉娇用她的修脚刀捅死了“小官”邓贵大后,很快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绝大多数网民坚定地站在邓玉娇这边,有人号召向她学习,有人号召像她那样有点精神。
网民之所以做出这样一边倒的姿态,显然是有根据的,这个根据就是已经披露的事实。一是邓贵大等三人酒后要求“特殊服务”,二是遭邓玉娇拒绝后,邓贵大和黄德智两次将其按倒在沙发上,然后导致邓玉娇拔刀杀人。基于以上事实,网民认为邓玉娇属正当防卫,因为他面临被强奸的危险,面对三个男人,形势极其险恶,拔刀杀人实属自我保护之需要。
但是目前的中国社会是个高度分裂的社会,民间的看法和权力部门的看法截然不同。就像昨天有新闻说,习水嫖宿幼女案已提起公诉,公诉罪名仍是嫖宿幼女,而不是公众热议的强奸幼女。为什么不以“强奸幼女”的罪名公诉,没有任何解释。有关部门习惯于和公众“躲猫猫”,你把全国的砂锅都打破了,他也不告诉你为什么。你说这个社会不变态吗?
今天,有关邓玉娇雷人的新闻又出来了,巴东县公安局发了关于案件的通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从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出,巴东县公安局字斟句酌,显然下了不少功夫。在通报中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处:
一是通报中说,“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注意,“异性洗浴服务”和此前媒体所说的“性服务”显然不是一回事,其间的微妙差别正可以为案件定性提供回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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