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经适房、限价房不会取消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3-12 00:37

  都是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在执行的过程中,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去采用。

  观点网讯:3月11日9:00,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人出席了会议,并接受中外记者的采访。

  在会上,齐骥发言表示,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将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齐骥表示,在资金到位,土地供应到位,采取多渠道筹集房源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做好这项工作方面的责任。另外,在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要求选址的时候尽可能选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

  对于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的“停建经济适用房都建廉租房”的建议,齐骥说,到目前为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都是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实际各地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因地制宜的政策调整。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仍在大量的建设。对一些西部地区,收入相对比较低,房价本身也不高,再加上土地价格也不高的地方,他们逐渐的把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通过廉租房增加建设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掉。

  同时,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将建设公共租赁房提供给这部分“夹心层”人群。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受起的一个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此外,对于现在是不是把限价房给取消了,用公共租赁房来取代限价房的问题,齐骥表示,限价房出来以后,在一些地方确确实实帮助本地住房困难的家庭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了积极平抑的作用,因此,在一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的限价商品房有利于这个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些本来房价就不是很高的地方没有采取这些政策。所以这项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去采用。

发稿:徐耀辉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