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2-23 21:16
评论
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采用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
观点网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公示了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采用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杜绝因开发商挪用而造成资金风险等诸多情况发生,切实保证购买期房群众的利益。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款,购房人须将房款直接存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业银行通过网络系统核实缴款信息,按缴款通知书收取预售资金并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购房人凭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交款票据。
办法提出,预售双方达成退房协议并已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提交退房退款申请书,申请解除退款部分的监管。
据介绍,截至目前天津市房屋管理主管部门已经与全市16家银行建立了预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管理程序已经到位,能对预售款缴存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管。
沈建光股市保卫战,我们输不起
胡志刚深圳房价狂飙喜哉?忧哉?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时代业绩会:下半年广州为主扩张 不喜欢大起大落的地方
2015-08-04
博鳌特稿:王灏 首创新里程
2015-08-03
招商地产要退市了? 招商局蛇口将换股吸收重新上市
2015-08-03
7月销售同比大增 万科与彩生活物业“竞赛”开跑
2015-08-03
江北多收了三五斗 正荣南京7月业绩水涨船高
2015-08-03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