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拆迁新政:城市拆迁户买房补贴20%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2-15 23:21

  无论是城市住宅还是农村住宅,如果被拆迁人在领取安置款后12个月内购买住宅,可享受2%的奖励。

  观点网讯: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原本就先行一步享受货币化安置的城市住宅居民,除了可以拿到基本补偿外,还能再拿到评估价的20%作为补贴。另外,如果在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还能拿到2%的奖励。

  按照新出台的货币补偿办法,在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获得货币补偿款和补贴,如果以数学公式来表示就是,原房屋评估总价+评估总价×20%。

  《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货币补偿最低保障48平方米。同时也明确了,享受这一政策后,被拆迁人将不得再享受杭州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比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经济租赁房。

  《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今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也可实行货币化安置。《意见》规定,货币化安置总价根据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周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比准价格等因素结合安置面积计算(货币化安置总价=货币化安置单价×安置面积)。

  同时,根据两《意见》规定,无论是城市住宅还是农村住宅,如果被拆迁人在领取安置款后12个月内购买住宅,可享受2%的奖励。

发稿:见习编辑陈小丽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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