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救市新政:抵押旧房买新房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2-12 23:37

  百姓可将其名下的原有住房(旧房)进行抵押贷款,用来支付新购买商品住房(新房)的首付款。

  观点网讯:日前,沈阳市房产局局长纪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进一步活跃沈阳房地产市场而新推出的“抵押旧房买新房”政策。

  据介绍,该政策指的是百姓可将其名下的原有住房(旧房)进行抵押贷款,用来支付新购买商品住房(新房)的首付款,再以按揭贷款方式或其他方式筹措资金支付新房尾款。

  纪凯称,这种“押旧买新”“先买新房后卖旧房”的全新交易模式,将有力地促进楼市消费进一步升温。操作的具体办法是,金融机构一般以旧房原值的60%额度向申请者发放贷款,旧房则抵押给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旧房抵押贷款期限为3年,偿还方式为“按月还息、一次还本”,旧房抵押的利息及相关房屋产权查档证明费、抵押登记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由销售新房的开发商支付。

发稿:王小明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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