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炒房区长”受贿判无期徒刑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02-03 23:04

  收受贿赂总计599万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观点网讯:有“炒房区长”之称的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受贿案,上海市一中院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2月3日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康慧军无期徒刑,其妻有期徒刑5年,两人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被追缴。

  法院认定,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总计599万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机关认为,康慧军犯受贿罪,是主犯,依照刑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罪并罚。王孝琴犯受贿罪,系从犯,可从轻处罚。康、王二人均有自首情节,也可从轻处罚。

  据了解,现年52岁的康慧军,2004年被任命为浦东新区副区长。此前,他曾先后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掌浦东商务中心陆家嘴地区的土地交易数年。而其担任浦东新区副区长后,分管的多个地区因区位优越,土地资源丰厚,被人戏称“浦东新地主”。

发稿:见习编辑冰浪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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