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系:新湖中宝合并新湖创业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2-10 02:29

  废掉了一个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与一个控股母公司,显然,新湖为此次重组下了重本。  

  新湖系旗下新湖中宝和新湖创业将于近日复牌,之前两家上市公司公布的重组方案于昨日出台。整个重组方案出人意料的简单,新湖中宝将以换股的方式吸收合并新湖创业。

  至此,新湖系房地产业务将全部整合在新湖中宝旗下,新湖中宝将成为一家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兼顾金融等行业的多元化上市公司。

  新湖重组

  废掉了一个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与一个控股母公司,很显然,新湖为此次重组下了重本。

  事实上,新湖系本身获得新湖中宝及新湖创业的过程并不轻松。从2000年开始谋划将旗下资产借壳上市的黄伟,操作新湖创业已长达8年之久。2005年,黄伟借壳新湖中宝成功,关于两个壳资源旗下资产的平衡问题开始引起市场的关注。

  在新湖系关于新湖中宝和新湖创业的相关业务构成当中,一个初步的细分是新湖创业只管理旗下上海及江苏的地产资产,而新湖中宝则管理旗下上海和江苏之外的房地产资产。

  但随后,新湖系再次借壳哈高科,新湖系在东北地区的房地产资产则又一次注入到一个新的“壳”当中。

新湖·柴桑春天

新湖·柴桑春天

  此次新湖集团重组似乎与新湖系过往频频借壳的举动不一样。

  首先,黄伟将旗下资产从新湖控股当中抽离出来,废掉一直以来用以控制上市公司的新湖控股,黄伟等三名自然人直接控股新湖集团,而新湖集团则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股新湖中宝74.42%的股份。

  至此黄伟等三名自然人通过新湖集团控股新湖中宝。其中,黄伟拥有新湖集团67.12的股份,李萍拥有新湖集团28.83的股份,而邹丽华则拥有新湖集团3.9%的股份。

  但此次重组,哈高科并未参与。只是原新湖控股将旗下控有的30.59%的哈高科股份转让与新湖集团。而新湖系此次重组方案若获通过,新湖集团将直接控股新湖中宝及哈高科。

  重组方案

  据昨日晚间新湖中宝公布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预案》中的相关内容显示,此次新湖中宝吸收合并新湖创业的具体方案是:时新湖创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新湖创业股份将按照1:1.85换股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份。新湖创业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新湖中宝,新湖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

  而此次合并之后,新湖中宝将新增5.6255亿股A股股份。

  而新湖中宝方面此次重组方案的解释是:完成新湖控股曾作出的承诺。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预案》显示,2006年8月23日,黄伟签署了一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原因是新湖系旗下新湖创业和新湖中宝均为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而这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则是:新湖中宝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上海市、江苏省)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新湖创业在上海市及江苏省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新湖中宝与新湖创业不得再行发展或扩大不符合各方未来业务划分范围之业务规模。

  同时该《承诺函》还承诺“将在合适的市场时机,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整合该等公司之住宅地产业务”。

  此次重组,新湖中宝方面认为是完成黄伟的此项承诺。同时新湖中宝方面还认为有利于新湖集团进一步整合新湖集团房地产业务和提高市场份额以增强新湖中宝的抗风险能力。

  但无论如何,黄伟都在中国房地产资本市场上重重写下了一笔,他几乎是废掉了一个业内视若黄金的壳资源来完成新湖系的重组。

发稿:邬琼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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