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现首家土地合作社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2-08 01:35

  土地合作社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农户按入社土地产生的效益以及跟合作社的约定获取分红收益

  观点网讯:据新华网消息,2008年12月5日上午,"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正式领取营业执照,成为北京首家土地专业合作社。

  据称,首家成立的"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由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洙水村120多户农户组成,吸收农民成员377人,成员出资总额为4.65万元。入社农民把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存入土地合作社,用土地存储的租金作为出资方式。土地合作社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农户按入社土地产生的效益以及跟合作社的约定获取分红收益

  该合作社以经营社员存储的土地为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开展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发稿:见习编辑林小琥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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