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华国际中心贷款案破局?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1-24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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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问题贷款由来已久,这次新协议能否按时履行,尚不得而知。
深圳发展银行久拖未决的不良贷款案终于又有了新的进展。深发展与此案的关联方城建东华签署了新的和解协议,按照协议的要求,深发展将在获得城建东华10亿元现金还款的前提下,另外向此案的另一个关联方北大青鸟提供8亿元的贷款,但北大青鸟要为贷款提供相关担保。同时,深发展将在3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述案件中除调解结案外的另一在审案件,即(2007)高民初字第1317号案。
如果此协议能够顺利执行,那么深发展不仅能这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中脱身,而且预计还将减少10亿元的不良资产。无疑,这是深发展希望可以看到的局面。
贷款迷云
深发展的官司始于5年前的那笔贷款。
2003年,香港康实公司通过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以后者的名义,获得了深发展15亿元的贷款,而该笔贷款的申请用途被香港康实虚构为所谓的“建设全国性的连锁网吧”以及“农村科技信息体系暨农村妇女信息服务体系”(又称九亿网项目)。
但事实上,该笔贷款被香港康实挪用至北京东直门东华国际中心--一个奥运配套项目的建设中,该项目由香港康实组建的项目公司东华置业公司控制,项目的另一大股东即为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简称城建东华。
康实与城建东华合作的背景其实并不简单。城建东华在2000年拿下东直门项目后因为审批程序问题一直未能顺利开工,无奈之下只得寻找到香港康实进行该项目的合作开发。根据两者签署的合作协议,城建东华将承担东直门项目的前期拆迁和三通一平等工作,完成后整个项目将移交给香港康实,康实则向城建东华支付13.5亿元的补偿款,同时负责该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
在城建东华完成该项目后,康实获得的该笔15亿元贷款中的7亿元被其用于支付城建东华的补偿款。
但是,2004年后,因为种种原因香港康实被迫退出东直门项目,而接手的另一方即为后来官司的另一个重要牵连者——北大青鸟。北大青鸟是通过控股城建东华,而成功取代香港康实在该项目中的地位的。
东直门
然而事情并未因此顺利,北大青鸟接手后发现该项目极其复杂,已经无法通过该项目取得任何贷款,于是,该项目又被流转到了国浩地产的手中。
公开的资料显示,国浩地产是全球知名的综合型房地产上市公司新加坡国浩房地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国浩房地产在中国大陆全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投资。
官司难解
几经转手后,香港康实的这笔贷款才渐渐浮出水面,并由此引发了曲折的官司。
事实上,当初康实该笔15亿元贷款的大部分资金都被用于东直门东华国际中心项目,项目权益人东华置业也为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而后来康实退出项目后,东华置业将项目的权益无偿都转让给了城建东华,因此,深发展在2005年11月将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都告上了法庭。
但是,漫长的诉讼显然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双方的第一个和解方案在今年5月中旬出台了。和解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只要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现金,深发展就将在现金支付5日内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然而,该协议却被目前该项目的控制者国浩地产否认,国浩地产声明称,公司已支付了收购城建东华全部股权的资金,因此城建东华所有权归属国浩中国而非北大青鸟,该和解协议是北大青鸟和深发展恶意串通签署的非法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国浩地产的声明并非没有源头。2007年4月,国浩地产宣布,将与北大青鸟及其关联公司订立购股协议,拟收购城建东华90%股权,以取得东直门交通枢纽暨东华国际中心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但事实上,该项目的收购工作直到2007年11月才真正完成。
对此,深发展也立即作出回应,深发展称,与北大青鸟、东华置业、城建东华就本行人民币15亿元的问题贷款达成和解协议是依法进行的。国浩与北大青鸟及其相关方的争议不影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北大青鸟、城建东华及东华置业对和解协议的执行的责任。
不管其中纠纷如何,官司还是被拖到到了现在,如今第二个和解协议的出台,似乎照顾了北大青鸟的利益。然而鉴于该问题贷款由来已久,这次新协议能否按时履行,尚不得而知。
但是,深发展表示,如果该次的协议还无法履行,将继续采取措施清收逾期贷款,但预计不会对财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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