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年内第9次贷款2.6亿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1-18 00:17
评论
广宇集团发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次共贷款2.6亿元。 广宇集团于年内获得了9次贷款,其中不乏4次高利率贷款,共贷得款项15.8亿。
观点网讯: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杭江国用(2008)第000051号、杭江国用(2008)第000052号和杭江国用(2008)第00005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于2008年9月5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亿元贷款。
近日,广宇丁桥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房地产业借款合同》。广宇丁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获得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利率:第一年为6.75%,以后各年按借款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相应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年利率。
此次是广宇集团年内获得的第9次贷款,自今年6月份以来,广宇集团最近一次贷款是在10月14日,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次共贷款2.8亿元。
广宇集团于年内获得了9次贷款,其中不乏4次高利率贷款,共贷得款项15.8亿。
沈建光股市保卫战,我们输不起
胡志刚深圳房价狂飙喜哉?忧哉?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时代业绩会:下半年广州为主扩张 不喜欢大起大落的地方
2015-08-04
博鳌特稿:王灏 首创新里程
2015-08-03
招商地产要退市了? 招商局蛇口将换股吸收重新上市
2015-08-03
7月销售同比大增 万科与彩生活物业“竞赛”开跑
2015-08-03
江北多收了三五斗 正荣南京7月业绩水涨船高
2015-08-03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