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年内第9次贷款2.6亿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1-18 00:17

  广宇集团发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次共贷款2.6亿元。 广宇集团于年内获得了9次贷款,其中不乏4次高利率贷款,共贷得款项15.8亿。

  观点网讯: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杭江国用(2008)第000051号、杭江国用(2008)第000052号和杭江国用(2008)第00005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于2008年9月5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亿元贷款。

  近日,广宇丁桥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房地产业借款合同》。广宇丁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获得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利率:第一年为6.75%,以后各年按借款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相应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年利率。

  此次是广宇集团年内获得的第9次贷款,自今年6月份以来,广宇集团最近一次贷款是在10月14日,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次共贷款2.8亿元。

  广宇集团于年内获得了9次贷款,其中不乏4次高利率贷款,共贷得款项15.8亿。

发稿:见习编辑 申嘉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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