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44平米以下住房契税下调至1%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1-06 01:02

  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税率仍可按0.75%执行。

  观点网讯:据消息称,重庆市财政局表示,从2008年11月7日起,对个人购买套内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二手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重庆市财政局指出,对购买二手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二手住房的赠予和交换行为、个人购买二手非住房(指写字楼、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不享受优惠新政,仍按现行契税政策执行。

  另外获悉,2008年11月7日后,在本年度,重庆各区县自行组织的房交会可参照市秋交会契税优惠政策。其中,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税率仍可按0.75%执行。

发稿:见习编辑 冰浪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