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1-05 00:03
评论
对于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
观点网讯:日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咨询问答》,明确规定了公积金贷款限额及其首付比例等事项,新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查询结果为准。
细则规定,可享受贷款总额80万元新政策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每户家庭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且他们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余额倍率、还款能力等)。
细则指出,对于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另外,对于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确定贷款额度为两类规定:第一次购买自住房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
细则明确规定,调整后的利率对于10月27日后发放的贷款是即时生效,而未到期贷款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沈建光股市保卫战,我们输不起
胡志刚深圳房价狂飙喜哉?忧哉?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时代业绩会:下半年广州为主扩张 不喜欢大起大落的地方
2015-08-04
博鳌特稿:王灏 首创新里程
2015-08-03
招商地产要退市了? 招商局蛇口将换股吸收重新上市
2015-08-03
7月销售同比大增 万科与彩生活物业“竞赛”开跑
2015-08-03
江北多收了三五斗 正荣南京7月业绩水涨船高
2015-08-03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