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长落马 事涉广州中诚广场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0-29 00:38

  作为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创造了建国以来因涉嫌贪污腐败而被免职调查的司法官员的最高级别记录。

  观点网讯:据《财经》报道,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职务。

  “落马”

  黄松有作为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创造了建国以来因涉嫌贪污腐败而被免职调查的司法官员的最高级别记录。报道称,黄松有被免职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

黄松有'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松有

  资料显示,黄松有是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法学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历任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据了解,黄松有此次事发被免职因为“杨贤才案”的调查深入。杨贤才原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其于今年6月28日被“双规”,后被中纪委带走调查。《财经》报道称,杨贤才案发被抓与曾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中诚广场(今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中石化大厦)有关。而广州中院处理中诚广场的时候,杨贤才是分管该事项的领导。

  黄松有与杨贤才同样来自广东潮汕地区,两人关系非常密切,所以,杨贤才“出事”后,有关黄松有的各种传闻在开始出现,直至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接受调查,并于10月28日正式被免职。

  “中国第一烂尾楼”

  据披露,黄松有与杨贤才两人的“落马”均源于广州天河北商圈的著名“烂尾楼”中诚广场的执行案。中诚广场规划设计楼高51层,分A、B两塔,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在1992年动工开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商香港中诚集团资金链日益紧张,加上多方融资未果,一直挣扎到2001年,在中诚广场外墙完成80%的玻璃幕墙后,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大楼从此烂尾。

  而中诚广场以其位置优越、烂尾时间极长、牵涉面极广、涉及资金巨大而获得了“中国第一烂尾楼”的称号。

中诚广场

中诚广场

  据了解,中诚广场项目涉及的债务总额近20亿元,申报债权人多达158名,包括众多港澳籍小业主,多年来一直官司缠身,据不完全统计,与该项目有关的官司超过300起。

  中诚广场烂尾后,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涉及的众多官司与纠纷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则指定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而中诚广场的处置方式也成为了问题的焦点。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决定按法律程序变卖中诚广场,并由广州市中院执行变卖令。此前的公开拍卖方案也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而终止。

  2002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整体处理,最终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以9.24亿元收购了中诚广场。

  “执行案”

  2002年10月,骏鹏置业和北京金贸两家在广州名不见经传的公司顺利胜出保利、越秀城建等知名开发商,以9.24亿的低价拿下中诚广场。根据《广州日报》06年5月30日的报道,事实上,金贸90%的股权属于骏鹏,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潮阳人范骏业。

  据《广州日报》披露,当时是因为有了银行提供了13亿元的资金保证书,保证向买方提供13亿元的资金,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才于2003年12月发出通知,同意由金贸、骏鹏两公司共同收购。

  但意外的是,此时的范骏业却因为筹集收购资金涉嫌利用金融票证犯罪事发并被通缉,骏鹏置业失去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

  2004年12月,北京金贸再次向广州中院提出单独收购中诚广场的申请。2005年2月,法院同意了北京金贸的独家收购方案,并要求其在限定的一个月时间内将9.24亿元收购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2005年3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最后付款期限之前,广州市中院收到了9.24亿元的“中诚广场的收购款”转账凭证。北京金贸最后还是拿下了中诚广场。

  根据《广州日报》的披露,最终的收购资金其实并非来自北京金贸,其来源是中石化集团的地方公司。

  到了2005年12月前后,深圳佳兆业房地产公司以约8-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北京金贸80%左右的股权,并成立了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盘活中诚广场事宜。而在此之前,中诚广场A塔已全部归属中石化集团。

发稿:徐耀辉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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