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房地产税费政策 地方可自定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0-23 05:03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观点网讯:财政部新闻办公室10月22日发布文件《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 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其中涉及房地产政策方面的调整在文件第七、八、九条有明确表述:

  第七条、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第八条、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第九条、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发稿:徐耀辉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