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开放可交换公司债券救市效应有限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0-21 00:55

  国有控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在利用可交换公司债券政策应对此轮解禁潮对市场的冲击更占优势。  

  10月19日起,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东无疑又多了一条融资渠道。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进行融资,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

  利好

  1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并从即日起实施。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对缓解大小非压力和上市公司融资难问题有积极意义,也将提振当前持续走低的市场。

  而这在昨天地产股板块得到了一定的体现。昨天地产股整体上升,逾一半的地产股涨幅超3%。其中珠江控股、中天城投封住涨停。万科A涨6.07%,金地集团涨6.26%,保利地产涨4.58%,中粮地产涨3.72%。

证监会

  据了解,可交换债是基于可转换债券之上的一种创新产品。它具有稳定市场的作用。股市低迷时,股票市价低于转换价格,债券投资者获取利率,不会转换为股票;股市高涨时,股票市价高于转换价格,债券投资者则将其转为股票。

  据业内人士介绍,可交换债券等于一个固定收益的债券加上一份标的股票期权。该方式不仅解决了限制流通股的流通问题,降低了市场压力,并且也为“大小非”解决了融资问题。同时也为债券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产品。

  “推出该政策的初衷就是基于融资这个大方向。”银河证券高级债券分析师刘东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中信建投分析师张朝晖对此在其研究报告中表示,2008年10月是房地产上市公司大小非解禁高潮的开始,在房地产上市公司资金链紧张之时,其大股东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融资以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保持其良好的现金流,增加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平安证券分析师唐军表示,在目前低迷的状态之下,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受到一定限制,配股,增发等融资途径的成本很高,而上市公司资金链紧张,供需极不平衡。出于一种平衡市场供需矛盾的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管理层视线。

  据了解,今年由于宏观调控的影响,房市持续低迷,2008年8月的国房景气指数已跌至2007年2月的水平。房地产公司资金链紧张和销售的急剧下滑也使得房地产上市公司领先大盘率先下跌,跌幅超过72.38%。在股市持续低迷时期,中国证监会推出可交换公司债券政策,其目的之一在于缓解大小非解禁股的大规模上市对二级市场造成的冲击,维护市场稳定。

  限制

  然而由于该政策对发行主体资格做了一定的限制,因此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项政策实际的市场效应还有待观察。

  该政策对发债主体有较大限制,首先必须是上市公司股东,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并且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符合该条件的房地产上市企业,据中信建设分析师统计,在沪深两市105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中,共有42家房地产上市公司2008年中期的净资产超过15亿元,65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因此该项政策只能在部分上市公司中产生效应。

  张朝晖认为,国有控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在利用可交换公司债券政策应对此轮解禁潮对市场的冲击更占优势。因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话,管理层可通过其他方式加大该政策对国有股东的影响力。

  对此,部分分析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该规定给股东提供了一个选择权,特别是对于那些国资委不愿意减持的央企,提供了一条输血新模式,有助于缓解其一定期限内的融资压力。不过对一些民营“大小非”其实作用不大。

  对于市场信心提升的作用,东北证券副总裁、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宋德清也并不十分看好,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想根本上扭转市场颓势,从短期来讲,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针对股市配套政策的全面跟进;同时更需要整个宏观管理部门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上协调配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协调措施,从根本上提升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的信心。

  在他看来,证监会对于维护市场所做的努力已经相当得力。证监会近期颁布的可交换债券等一系列政策,其出发点都是提振市场信心,延缓“大小非”集中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发稿:见习编辑 高丽霞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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