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我国过去从上层决策者到设计创作人员,对如何把握这些准则普遍地缺乏充分研究和共识。虽然对某些要花纳税人大笔冤枉钱的外国当代建筑大师的中标方案的反对意见并不鲜见于建筑报刊,但缺乏法律与伦理高度上的检验尺度,因而缺乏给予投标人关于评标原则的明确信息。这就可能助长了一种设计市场上的机会主义,即采取一种投合决策者之所好的虚伪的创作态度,诸如玩弄时髦,设置唯美的陷阱,使业主陷入天价工程的泥潭。这种尺度在衡量建筑时要能够跨越一定时空范围,处理当前和未来之间的利益和价值冲突。可以说,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作为国家的社会物质与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的建筑创作活动就容易迷失方向,将由于种种偏差而引起相当严重的社会价值对立,同时造成败坏世风的恶果。
从古到今,不少领导人由于执掌处理巨大的公共财富的权力,往往倾向乃至迷恋大体量的、纪念碑似的建筑形象。按照国际上对于城市建设思想的分类,这种倾向被列为“权威派”(authoritarianism),属于集权时代的落后意识。老一代建筑师都会记得上世纪50年代初期重庆人民大礼堂的历史波折。修建这座超级建筑时还处在抗美援朝战争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还未启动,国家经济十分困难。当时作为西南军政中心的重庆的确需要一座会堂,民族形式的大屋顶也正风行一时,建筑师张嘉德作出这个方案可说是顺理成章地得到领导首肯。但很可能在当时的预算管理水平下,搞不清究竟要花多少钱,就由私营建筑商承包施工了。谁知这项工程竟成了造价的无底洞,超过了当时西南地区财政的承受能力。因为查出工程承包中的经济问题,一位私方的著名的工程师被判死刑。建筑设计的种种技术性缺陷也遭到猛烈的批判。而到了今天,重庆人民大礼堂几乎可说是誉满全球。这个戏剧性的历程同悉尼歌剧院何其相似乃尔,而又早发生近10年!另一个例子是:1968年“四人帮”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全国许多城市兴起“万岁馆”工程,为了“展示”领袖的“光辉形象”而耗资亿万,产生了一批体量宏伟而造型拙劣的建筑。例如在成都为修建同类的“万岁馆”,就拆掉了老皇城;在哈尔滨,则把被中央勒令停工的省委俱乐部建筑重新设计成模仿人民大会堂的“红太阳馆 ”。有位美术家因为在展厅装饰方案中用了一条黑色腰线,就被说成是含沙射影而当成反革命事件——所幸的是这事儿很快就不了了之。
过去的荒唐已成历史,许多事件甚至不见记载而湮灭无闻。而现实的荒唐,如果一个社会的观念问题未能根本解决,又会在新的时间、地点和场合以另一种形式冒出来,这是很可悲的。
回顾90年代,特别是世纪之交关于几项重大国家建筑工程中标方案的学界争论,那些造价高昂的外国作品的中标,反映出在经济发展上获得初步成就的我国在建筑文化创造力方面的相对弱势。斯时国内建筑师在具体的建筑和规划设计项目上表现得似乎缺乏更有震撼力或说服力的创意,以致全球化以来在我国设计市场中的突出表现,就是欧美建筑师(包括一些挂牌外国事务所的中国建筑师)几乎所向披靡地囊括重大项目的中标方案。当然在这些过程中我们确实应该向他们学习当代建筑的某些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和技巧,他们的一些作品也使我们大开眼界。向全球开放设计市场无疑应当坚定不移,但是,一个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优秀方案,是否就有理由任意追随当年悉尼歌剧院的先例呢?
三 建筑创意的法理探索
我们分析一项建筑设计方案评标的过程,对其中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应明确规定哪些是重要的,不可违反的,用控制论的术语来说,这一条件是“与门”而不是“或门” 。
现在问题归结到:什么样的建筑应该符合什么样的造价和使用维护费用标准?什么是一个建筑方案的造价指标的临界点?会不会在造价上卡住了一件创新意义巨大的伟大作品的诞生而造成建筑文化的重大损失?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学界先哲和当今名师之述本已足够明白。但是奈何医者之诫于籍,患者却不戒之于行,于是“ 疫病”流行。
针对时下的问题,从建筑创作的基本理论的学习、思辨和建筑创作的实践感悟中寻求答案,整理出以下几点认识。
(1)建筑作为物质的生活空间是整个国家与社会建设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耗用又形成新的社会财富,以提供所有权和(或)使用权的方式加入社会财富分配系统,存在合理与公平的问题。但这种分配事实往往被隐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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