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融资支持或拒绝房地产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10-09 00:35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明确中期票据恢复接受注册后,将优先支持大型权重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和股东增持。房地产企业除外。

  观点网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8]第8号公告表明,从10月6日起恢复接受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已经注册但尚未发行,或虽已部分发行但注册额度尚有剩余且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的企业,可恢复发行中期票据。

  接受上市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报告,优先安排大型权重股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但据中国证券报10月8日引援消息人士透露,中期票据恢复接受注册后,将优先支持大型权重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和股东增持,并适用“绿色通道”机制,重点保障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行业主要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型权重”的衡量标准是上市公司的市值,但房地产企业除外。

发稿:见习编辑 申嘉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