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诈骗案6被告罪名成立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9-03 00:06

  Abdul Rahman、吴思炜、林丽珠、范楚文及黎寿昌四人在知悉有关计划的情形下,为免该计划被港交所拒绝导致令收购受阻,在收购建联通的联合通告和通函上作出虚假陈述,表示周正毅并没有注入资产的具体计划。

  观点网讯:日前,前“上海首富”收购建联通(后易名上海地产,已除牌)的财务顾问及律师等六名涉案者,在香港法院被判串谋欺诈罪成立。

  6名被告包括名律师顾恺仁、案发时为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范楚文,的近律师行合伙人黎寿昌、分别为前中银国际亚洲董事总经理及副总裁的吴思炜和林丽珠,以及上海地产前财务总监Abdul Rahman。

  周正毅2002年3月向中银香港借款21﹒5亿元,用以收购建联通,周正毅计划在收购完成后,将自己三个内地物业注入建联通,并于出售物业后,套现偿还中银香港的贷款。东窗事发后他以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仍在服刑中。

  Abdul Rahman、吴思炜、林丽珠、范楚文及黎寿昌四人在知晓周正毅的有关计划情形下,为免该计划被港交所拒绝导致令收购受阻,在收购建联通的联合通告和通函上作出虚假陈述,表示周正毅并没有注入资产的具体计划。

  而且,建联通曾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要求修订组织章程及成立执行委员会,这样中银可以控制建联通资金及活动。但范楚文、黎寿昌、顾恺仁等人串谋周正毅,刻意隐瞒计划,隐瞒香港证监会,联交所及建联通小股东,讹称为方便管理成立一个执行委员会,但这实际上是为了操纵建联通的资金。

   法庭表示,目前各被告准以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

发稿:见习编辑 王小明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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