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逾期未整改不受理再融资申请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6-26 22:27

  上市公司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事项的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观点网讯:在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副主席范福春日前相继发表维稳言论后,证监会再出重拳。6月2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事项的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公告强调,上市公司应定期向当地派出机构上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生占用的上市公司应立即收回占用资金,监管机构将启动立案稽查程序。对于纵容、帮助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还强调,上市公司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要求上市公司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制度,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告以罕见的严厉态度指出,11月30日后,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对于已受理申请材料的,证监会将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

  事实上,证监会上述举动绝非因心血来潮。日前,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曾对九发股份、中捷股份两家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案,在行业视频会议上进行了公开批评。

  更早之前的2007年,证监会曾展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发现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越位干涉而导致的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职责不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流于形式等。

发稿:徐耀辉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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