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烂尾楼”结局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3-25 22:16

  这是集国内烂尾楼之‘大成’,几乎各种类型的案件都可以从中找到案例。  

  “这是集国内烂尾楼之‘大成’,几乎各种类型的案件都可以从中找到案例。”广州中院发言人如是说。

  3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原中诚广场的债权分配方案。纷纷扰扰十二年的“中国第一烂尾楼”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中国第一烂尾楼

  

     湖南首富的空手道

  1988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举行。广州市围绕天河营建的商圈开始初具模型。其时,香港中诚集团老板的钟华找到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希望能够合作开发“中诚广场”地块。他提议与广州城建总公司合作,由城建总公司出地,他出资金,双方共同开发中诚广场。

  钟华,湖南常德人,年轻时在湖南做过公安,倒卖过木材,后到深圳淘金,做过保镖。其后钟华移居泰国,再辗转回到国内投资。据说其第一桶金来自海南房地产泡沫,曾一度被认为是湖南首富。

  钟华说服了广州城建总公司,承诺投入20亿元。但钟华在整个投资过程当中,投资不过2000万元。项目一开始,城建总公司出地,钟某则在香港贩卖理念。

  1993年,在项目动工未久,钟华开始卖起了楼花。钟华的盘算是,先卖楼花,筹集资金到然后投入盖楼。

  在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泡沫鼓胀的日子里,中诚广场的高价位,得到了港澳资金的追捧,价格高达每平方米3万多港元。但仅为昙花一现,随之而来的宏观调控让广州楼市开始萎缩,1996年,广州房地产冲向高峰之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彻底的打垮了当时的广州楼市泡沫。

  这时候钟华的楼花卖不动了。此时,钟华四处向银行借款,但彼时的银行已经不再看好泡沫爆裂之后的房地产了。

  由于资金问题,建设断断续续,到1998年10月,原规划50层的中诚广场才建到30层。2001年,中诚广场外墙完成80%的玻璃幕墙后,施工单位在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后宣布停工。此时中诚广场欠债近20亿元,申报债权人多达158名,原开发商繁华退尽,不得不抽身而去。

  中诚广场“烂尾”后,广州市中院、天河区法院、海南省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等,都曾审理过与其有关的诉讼案件。据透露,中诚广场所涉官司达300多起。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中诚广场诉讼案委托广州市中院处理。钟华的空手道游戏在房地产泡沫当中没能玩下去。

  违法的玩家

  2002年7月,中诚广场进入债权登记阶段。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才最终决定按法律程序变卖中诚广场,并由广州市中院集中执行变卖令。据该项目2002年10月变卖时的合同显示,中诚广场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

  即便如此,广州城建总公司、广州保利集团等多家对中诚广场垂涎已久的开发商开始盘算将中诚广场纳入自己的旗下。其中,广州城建总公司甚至愿意抛开自身在中诚广场项目上7亿元的债权,愿意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获得中诚广场项目。

  但一个叫范骏业的神秘地产商最终以10亿的价格拿下了中诚广场。范骏业通过广州骏鹏置业与北京金贸两家公司合作开发中诚广场项目,两家公司均为范骏业的控股公司。

  范骏业所拥有的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州房地产界却名不见经传,以至于当骏鹏置业成功收购中诚广场的消息传出后,广州地产界一致对骏鹏置业的资金实力产生了怀疑。

  果不其然,范骏业为了收购中诚广场,竟然铤而走险,涉嫌利用金融票证进行犯罪。

  2004年上半年,范骏业与民生银行广州市白云区支行行长凌敏一道,使用假印章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不可撤销担保信函,在天津市西青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贴现,骗得赃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中诚广场的款项。其后,他又利用虚假合同,以出售原油给广东三家公司为名,骗取了2.5亿元的资金。

  2004年下半年,范骏业东窗事发,其违法筹措的3.5亿元首期款其后也全部被冻结。2004年10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执行报告》认定,广州骏鹏置业公司涉嫌经济诈骗,已失去企业诚信,建议撤销其原参与的中诚广场变卖方案,并尽快将该项目交付拍卖。

  2004年12月,令人意外的是,北京金贸的公司向地向广州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希望独家收购中诚广场。200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了金贸公司的独家收购方案。

  “把所有人都当成了傻子”广州一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老总说。其时,有人认为范骏业几乎是一人在挑战广州地产业界。

  中石化大厦

  但大多数广州房地产开发商或许并不曾知道,早已瞄准范骏业软肋的中石化早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控制了北京金贸的公司的股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了金贸公司的独家收购方案后,一张9.24亿元的转账凭证寄到的广州市中院,名义是“中诚广场的收购款”。

  从广州市中院透露的消息显示,这笔资金并非来自北京金贸,而是深圳一家担保公司——深圳琪裕,而其资金来自是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

  深圳琪裕与北京金贸在这次收购行动中,都只是一个中介的壳而已,因为中石化作为大型国企集团不便直接出面参与此事。在此过程中,中诚大厦是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直接掏钱买的,广东省石油公司代其进行具体操作。

  中石化的地方公司与广州金贸初步达成了购买协议,购买了中诚广场两栋写字楼塔楼中的一栋作为自用,并拟更名为中石化大厦,其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预计动用的购买资金在10亿~12亿元左右。

  至此中诚广场更名中石化大厦,2008年3月,已重新装修完毕的中石化大厦(原中诚广场)面貌焕然一新。

发稿:邬琼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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