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综改方案获批 土地管理改革提速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3-19 16:17

  滨海新区遇到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迄今为止我国并不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交易。  

  观点网讯:3月17日,天津市于2006年9月递交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得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新特区”的身份被正式认定。与此同时,滨海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亦开始破题。滨海新区将享有自主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便利。

  事实上,与深圳、浦东的开发不同,天津市官员在招商和推介滨海新区时总会强调天津的土地资源优势。但滨海新区遇到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迄今为止我国并不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交易。

  但2006年,天津市政府上报《天津滨海新区土地管理改革方案》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滨海新区获得了先行规划方式解决问题。

  为此,国土资源部已将滨海新区列为特殊区域来进行规划,并专门成立了滨海新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改革领导小组,协助土体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滨海新区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突破现有行政界限,以滨海新区为独立的编制单元。

  在此基础上,滨海新区按照统一规划试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相对分离,推行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征地安置方式;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试行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许可制度,加快建立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继续推进宅基地换房,扩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范围。

  滨海新区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另一个突出点在于土地一级开发实行招拍挂制度,开发完毕后,统一纳入土地储备,进入二级市场拍卖之后所获得的利润由企业获得。

发稿:邬琼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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