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用新错误解决旧错误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2-1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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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房价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价,不够和谐,而用限价房的方式供应住房,仍然不是市场价,是在用新的错误解决旧的错误。
●韩世同(广州市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信力建(知名教育人士)
●邹啸鸣(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
-主持人新快报记者苏少鑫
●话题事由:在前天的市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政策。他说,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又影响社会和谐,应取消限价房。
限价房影响市场和谐?
苏少鑫(以下简称“苏”):扶委员称“限价房影响和谐”,您怎么看?
邹啸鸣(以下简称“邹”):我理解扶委员在这里讲的“和谐”,是一种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下的和谐。这种机制的优势在于:人们要提高自己的消费水平,注意力就必须首先集中在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大家都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收入/产出水平,那么整个社会的产出就会越来越丰富。而指挥这一切和谐运转的信号,就是价格。所以,市场经济的信奉者是反对政府对价格进行干预的。
当然,市场经济中的价格要发挥准确的信号作用,前提是资源的产权为公民所有,并且政府保障市场竞争过程的公平,而不是与民争利。但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虽然大多数资源的产权已经公民化了,但是土地的产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公民在进入各个获取收入的领域的机会,并不够公平,这就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并不完全体现个人的能力差异,而更多的体现家庭背景的差异。以上两个原因就共同导致中国的房价比较畸形,不但低收入阶层买不起,中等收入的家庭也难以承受。
目前的房价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价,不够和谐,而用限价房的方式供应住房,仍然不是市场价,是在用新的错误解决旧的错误。
韩世同(以下简称“韩”):限价房不仅不会影响社会和谐,反而有助于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因为,房价暴涨已经引发和激化了强烈的社会矛盾,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只有少数人买得起房的社会才是不合理的。
信力建(以下简称“信”):市场归市场,政府归政府。房屋是消费品的同时又是购房者的个人投资,其价格该由市场来决定。现在的价格,按照存在即合理的原则,有其合理性。如果政府强制性限价,先勿论是亏了谁,更重要的是限制价格既扭曲了合理价钱,又改变供求,并且容易滋生腐败,让销售这些准公共物品的人谋利。
事实上广州的限价房也不是穷人能买得起的。日本、德国在二战后,物价暴涨,经济岌岌可危。但由于奉行自由市场理论,两国政府坚持不对市场进行太多干预,两年后他们经济终于回复平衡。英国作为战胜国,但由于保守党当时实行凯恩思主义政策,经济反而没有得到发展。
房产商有权表达利益诉求
苏:网络上的舆论几乎一致把矛头对准了扶委员的房地产中介商身份,并甚至由此认为房地产商人“为富不仁”。这似乎又演变成一次“贫富之争”。对这个问题,各位怎么看?
邹:中介商代表房产商在人大政协会议上,为建设市场经济框架说话,不能被视为“屁股决定脑袋”,因为建设市场经济框架是导致所有参与者受益的一种“公共利益”。另外,人大政协会议是一种规则博弈的合法场所,房产行业的商人作为市场参与的一方,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但是问题在于:市场参与者的另一方是众多的消费者。他们也应该有代表在这个博弈场所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那样才能博弈出一个为各方所接受的比较合理的制度架构。
韩:贫富之争似乎是永恒的问题。但关键在于观念和角度,同样是房产行业的商人,万科董事长王石则认为房价已经不合理,中产阶层已经买不起房了。事实上,广州月入过万的家庭,不吃不喝也要10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价值百万元的住房。我相信大多数的富人是不会对限价房感到心理不平衡的,只有少数既得利益的发展商和中介商会对此耿耿于怀,欲除之以后快。
信:世界上有富人有穷人,也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不同的发展商开发不同的楼盘,他们的互相竞争客观上推动城市的发展,令房屋不断变得更漂亮,居住设施变得更完善,这是房地产商的贡献,断不能盲目仇富。
政府企业不应越俎代庖
苏:扶委员称,富人“刚刚通过努力赚了些钱,政府就看不到他们了,为何不一视同仁呢?”并认为限价房会让“富人心理不平衡”。而我们同时却也看到政府在对社会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安排上的不到位一直受舆论诟病。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扶委员的这个论断?
韩:我并不赞同均贫富的做法,但我认为对弱势群体,政府的确以往较少关心,近年来才将民生问题摆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但除了刚刚起步的住房保障体系似乎并没有太多作为,限价房也仅仅是开了个头,还没有真正发挥其功效和作用,就已经引起富人的心理不平衡,只能说富人们的心理素质比较差。其实,多数买不起房的穷人对少数富人能大量购买商品房也是心理不平衡的,限价房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不平衡。
信:穷人应该通过政府而非私人进行救济。企业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就业,向政府提供税收,而政府则负责提供社会救助,相互不应该越俎代庖。当政府进行公共物品预算时不应该与商业模式捆绑,否则这种补贴既没有效率,又缺乏公平公正。况且破坏市场是绝对没有好处的。
邹:不同的激励导致人们做出相应的反应。正是由于土地的产权现在为政府所有,政府才有可能将这种资源当作公共品,按照官员或者是舆论的意想进行“分配”。而官员分配的标准不是能力强,而是能力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样就会在长期,不是激励人们多产出从而多收入,继而有条件改善自己的一切生活支出。反而是激励人们努力表现自己的能力弱。这是一种将富人往穷人的方向进行诱导的激励。它的长期效果比我们目前在表面上看到的要糟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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