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牛钉”吴杨夫妇的悲喜剧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8-01-14 13:15

  如果没有《物权法》,吴苹、杨武夫妇导演的这场重庆拆迁户拒迁事件是否会被放大到如此程度?从满心担忧为守在拆迁房内丈夫送饭的小镇妇女,到聚光灯下的“草根英雄”,吴苹从悲愤到欢喜的过程是否会被记录得如此清晰?

  2007年岁末,当一袭红衣的吴苹出现在某网站举办的颁奖典礼上,容光焕发,不见了3月时与开发商对峙、据理力争的疲惫,取而代之的则是获得一项大众评出的奖项后的慷慨激昂。这位善于表演的女性,举起其拆迁房的一块板砖又给观众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不失时机地提醒人们回忆起那座曾矗立于10米深坑之中的两层孤楼。

  泛娱乐化与媒体放大效应

  时间倒回9个月前,吴杨夫妇还在用极端的方式捍卫自己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

  3年来近40次谈判,由于在安置方案上未达成共识,吴杨夫妇从2004年起便拒绝搬迁,成为80户拆迁居民的“惟一居留”者,改造拆迁面积为12547平方米的重庆杨家坪“百老汇”项目,因此而迟迟无法全面开工,该项目开发部王伟对媒体称,“为此,开发商已先后投入了近3亿元资金”。

  关于该夫妇旧居的一幅照片引爆了声势浩大的全民讨论,中外记者日夜蹲守重庆九龙坡,网络纷纷为此事开辟专题。“重庆牛钉”成为吴杨夫妇的代名词,二人的照片被“PS”成电影《史密斯夫妇》的男女主角,且人们揣测曾是散打冠军的户主杨武背景几何。《娱乐至死》一书中,尼尔·波兹曼尖锐地指出:“当新闻被包装成一种娱乐形式时,它就不可避免地起到了蒙蔽作用”,而“吴杨拒迁”这场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博弈肇始便被泛娱乐化了。

  就在重庆市九龙坡法院裁定吴杨夫妇二人必须搬迁的最后期限前一天,2007年3月21日,户主杨武挥动国旗,把一条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整个事件被推向高潮,而这距《物权法》在“两会”通过仅过五天,人们方才把视线转回到应有的立场上。

  媒体同步放大效应产生了两项非常直观的结果:尽管进入了司法程序,事件最终“软着陆”。2007年3月28日,重庆九龙坡区委书记郑洪接待吴苹并进行了长达三小时谈话,拆迁双方基本达成口头协议,四天后,孤楼轰然倒下。而另一方面,则是公众对《物权法》效应的热议,并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地类似事件频发,如何“捍卫财产权”成为民间流行的主题词。

  “重庆牛钉”事件与陕西农民周正龙“华南虎疑照”的公众参与过程相似,然而结果却大相径庭。如果说后者是被质疑造假做秀的典型对象,前者却引发了公众对自诩“拆迁中弱势群体”的强烈共鸣。

  民生视角与法制体系完善

  “重庆牛钉”事件之所以在2007年凸显出来,除了《物权法》刚刚通过外,还在于该事件发生在同年“两会”把民生问题放在相当重要的地位,城市建设中的拆迁行为因为其重要的民生属性而十分敏感。

  曾经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哈耶克有言:“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如此理解,吴杨夫妇抗争这一特殊时刻发生的标志性事件,更大意义在于为公权力与私权力的边界丈量提供依据。

  2007年,全国各城市有关《物权法》的立法精神、争议焦点、制度创新、司法适用等问题的会议不下百场,参与者也多是一级土地整理单位以及来自物业管理公司的房地产业相关人员。参与该法起草的民法专家梁慧星将《物权法》框架下的城市土地征用工作归结为:“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面临终结。

  可喜的是,各地开发企业在处理拆迁问题上比以往更加审慎,不断考量法律框架内的执行尺度。然而,遗憾的是,言必称“物权”的时代,“捍卫财产权”难免被大众理解为与拆迁对立的词汇,并被片面解读为抗拒拆迁的利器。

  著名民法学家、《物权法》起草小组组长江平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就应该支持拆迁,但给拆迁户“断水、断电”的方式不可取。他同时指出,《物权法》同样有模糊地带,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就折射出对拆迁户的补偿困境,以及对补偿有异议的诉讼困境。

  四年前,重庆普通农民熊德明讨薪得到温家宝总理支持,使得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成为当年最大的民生问题,而在2007年《物权法》的实践中,吴苹被推上了公共人物的舞台。就在各地“物权法第一案”纷纷曝光,民生视角下的城市建设开始在完善法制体系的层面上着力。

  江平还透露,《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提上日程。而立法精神同《物权法》有冲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也已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据了解该修改草案尚未通过审批,但可以预判的是,民生政策先行,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协调将更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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