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只要合法 形式不限制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10-14 20:00

  国土部39号令对有资金实力的开发商来说并不大受影响,利海集团的副总裁莫嵘认为,不管开发商拿多大的地,只要合法,形式就不应该限制。

  39号令明确了11号令条文

  利海集团的副总裁莫嵘对39号令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这个政策对某些地方政府来说有规范作用,“实际上对我们来说没有作用,我们没有试过没交完钱就拿到土地的。”莫嵘说他没有遇到这种不付完钱就拿到土地证的情况,至于某些地方政府是否这样做,他认为39号令只是对某些问题明确并重新强调而已,杜绝某些地方政府再次违规。

  11号令第23条明确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出让金但分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为规范出让管理,防止欠缴出让金,39号令对未缴清出让金而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进行了重新明确,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9号令与11号令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这次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保持11号令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着重对与《物权法》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针对11号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条款。与11号令相比,新发布的39号令进一步扩大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更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更有利于形成资源配置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9号令主要从五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二是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出让,三是将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四是进一步明确挂牌出让截止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

  大盘开发仍然会出现

  39号令出让价款缴纳的变化后,政府会考虑不再出让大盘的土地吗?莫说:“这个不一定,市场行为的东西只要市场认同就没什么,目前大部分的开发商都符合39号令。合法、公正、公开,形式不应该受到限制,和政府合作开发,所有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公开、公正就没有任何问题,至于何种形式合作,就不应该受到限制。”

  此前,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该《通知》限定了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这是国土资源部首次对土地的开发建设年限进行具体规定。《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

发稿:刘琼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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