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效上海:杭州房源一次性公开销售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9-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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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日前上海市房地局新出台规定明确要求:超过3万平方米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并应制定分批上市计划的政策后,杭州市房管局又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为确保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及时提供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按以下规定办理: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应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同时,杭州市房管局将对2004年1月1日至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自留房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也将转为现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至于是否借鉴类似上海的做法,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作回答。
通过分批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方式来控制楼盘销售进度,是目前不少房地产热点城市开发商普遍实行的行业潜规则。一些开发商在给楼盘定价前,往往会将首批数十套房源提供给市场,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来决定后期房源的定价。在目前市场火热的情况下,开发商常常通过申请一小部分住宅预售的方式人为控制供应量,造成房源紧俏的现象。
早在去年出台"国六条"中就有严格打击开发商捂盘的要求,如"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今年夏初,南京某楼盘就因捂盘被课以停止销售半年的处罚。"上海出台的防止捂盘新办法,应该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最具实质性的一招。"杭州和创行销机构负责人毕明辉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他对上海"一次性开盘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的做法和效果持保留意见。"至少在操作中仍可能存在漏洞,所以就不用谈什么是否为杭州或其他城市借鉴的问题了。"他针对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标准的适用度举例:"目前越来越多高层住宅出现,'3万平方米'可能没几幢房子,但对于小高层或者多层,可能就有不少幢楼了,我要是一开始只建了没几幢,等到全部建完了再去领取销售许可证。这样一来,反而实现了正当理由来囤房,因为我此前一直没达到3万平方米的开盘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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