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两类企业符合3条件可申请单位集资建房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8-30 16:19
评论
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同志介绍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主席台。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只有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这两类企业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此外,还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必须符合城市的规划;三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以用于建设住房,不是工业性质的土地。
沈建光股市保卫战,我们输不起
胡志刚深圳房价狂飙喜哉?忧哉?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时代业绩会:下半年广州为主扩张 不喜欢大起大落的地方
2015-08-04
博鳌特稿:王灏 首创新里程
2015-08-03
招商地产要退市了? 招商局蛇口将换股吸收重新上市
2015-08-03
7月销售同比大增 万科与彩生活物业“竞赛”开跑
2015-08-03
江北多收了三五斗 正荣南京7月业绩水涨船高
2015-08-03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