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竹琴案:又一个房地产权利寻租案例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7-08 16:46

  近日,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竹琴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其"为中央纪委查办其他案子提供了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情节,法院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魏竹琴的"重大立功情节"事涉原南京市玄武区区长的傅成和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

  然而,亦有传闻表明王武龙是因为受其弟王文龙牵连。

  1995年3月,王文龙任利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南佳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750万元,成立南京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佳源公司)的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被授权负责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在佳源公司成立前夕,利源实业有限公司以近1760万元的价格购得南京市玄武区一幅面积为5498平方米(约8.2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由佳源公司进行商品房开发。知情人称,利源公司能够顺利拿到这块"黄金宝地",与王武龙关系甚大。

  其后佳源公司出资6万美元与益来合作,成立中外合资房地产企业"南京益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益来公司在南京房地产市场享有盛名,其能以低价顺利拿到土地,坊间确信与王文龙巨大的"个人活动能力"密切相关。权威渠道证实,王文龙后来因涉嫌经济犯罪遭到通缉,现已被刑拘;益来公司法人代表白松目前也已被刑拘。

  王武龙任职南京期间曾有多名秘书,包括主管城建、房地产等工作的副秘书长魏竹琴,以及后来担任南京市玄武区区长的傅成。2005年6月24日,魏竹琴被采取强制措施。2006年初,傅成在区长任上被"双规"。据悉,二人出事均与王武龙有关。

  和上述案件相似,胡星案的背后牵涉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汤汉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翟建国及昆明市税务局某处处长等人以及原昆明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李德昭和胡星的弟弟胡彬。

  胡星用职权之便为弟弟胡彬开发价值约金碧阳光的商住楼,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原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一直与胡星共事,从最早的昆明市盘龙区设计院、盘龙区政府,到后来昆明市建委、昆明市规划局,两人一直在一起工作,胡星调到哪里,曾华也跟着调到那里,一直是胡星的下属。"

  2007年3月20日,昆明中院对曾华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曾华在担任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副局长、局长期间,于2000年至2006年10月间分别收受云南省伦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金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昆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共计17家单位的多次贿赂,共计人民币47万元、美元14.65万元、港币9.5万元、欧元八千元、日元十六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056万元和价值港币4.71万元的手表、项链、翡翠等贵重物品。

  原昆明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李德昭,即曾华的前任,被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为:李德昭于1995年至2000年1月,在任昆明市建委(现建设局)副主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3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38.3万元、美元2000元、OMEGA手表一块。另外,侦查机关还从李德昭家中查获小口径步枪2支,小口径步枪子弹593发。2003年4月25日,昆明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德昭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德昭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在昆明本地赵勇等房地产商人看来,胡星的"左右手"除了曾华外,还有汤汉莹和翟建国,前者是昆明市土地筹备中心主任,后者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与曾华任局长的规划局一起,几乎完全控制了昆明城市土地开发、建设和绿化的行政审批大权。另外,昆明市地税局的一名处长也加入这个"利益同盟",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项目违规免税上亿元,至于其他被有关部门找去协助调查的官员则更多。

发稿:刘琼审校:0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