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限价房官商暗战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6-25 10:28

  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等。此措施出台1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一位南京购房者表示,“今年南京的房价就像脱缰野马,一天一个价,让人心惊肉跳。”南京某楼盘价格在2小时内上涨1,200元,引起市民强烈不满。

  房价飞涨11.5%

  据统计部门数据,今年4月南京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11.5%,创下2年来新高;5月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又上涨9.2%,居全国第6。而去年上半年,南京住宅价格涨幅只有2.1%,05年全年仅为3.5%。房价飙升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上月11日至24日市物价局联合房管、税务、国土等6部门连续发出3个文件调控房价。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表示,此次调控的核心是以“政府指导价”管理房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3部分组成。文件规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基准价之外,开发商加价不得高于5%;楼盘须规范销售,明码标价、“一套一价”、醒目标示且网上公示等。

  民众拍手称快

  文件一出台,立即引发两种对立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的博客连载“炮轰”南京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南京市某房产老总表示,物价局规定开发商利润率为8%,这与税务局多年来20%的楼盘预徵税利润率自相矛盾。

  一名房产销售经理表示,此次调控仅从控制某个商品房价格本身入手,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应该减缓地价上涨速度、抬高房地产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的企业,才能最终控制房价。“一房一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物价部门人力物力有限,也未必能对每套房价进行准确的审核。

  学者:符合法规

  南京市建设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南京房价新政符合价格法相关规定:“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住房不是普通商品,是关系百姓基本生活的头等大事。据称,江苏省98年就将普通商品住房列入政府指导价格商品的目录,南京的做法符合法规。

  南京大学教授葛扬说,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有先例,日本、香港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也说明,放任房价过快上涨对一国经济是有伤害的。南京出台房价调控措施也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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