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专职看守上演“黑金”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6-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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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羁押于上海提篮桥监狱期间的“专职看守”俞金宝,已于本月早些时候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由于此案在公告程序上的“技术处理”,公众和新闻界无缘旁听此案。
俞金宝自去年11月以涉嫌徇私舞弊罪被逮捕,至今已有半年。俞金宝案件不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范围,第二中级法院的人士称:“法院可以选择公告方式,我们早两天就将此案有关开庭信息,贴到法院公告栏。”记者问及已被撤下的公告内容,该人士称“无可奉告”。
实际上,上海法院系统早在几年前,就将公开审判的案件通过网络进行公告,并被认为是“推进审判公开,促进司法文明”之举措。由于互联网已很普及,当地很少有公众和新闻记者通过法院公告栏获得审判消息。
一位一直关注俞金宝案的监狱干部称,“我也知道庭审的消息,很多人也想去旁听,但领导不发话,大家都不会自讨没趣。”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称,从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看,控方仅就俞为周正毅减刑伪造资料,要求法院追究罪责。但公诉人也提及2005年6月周氏进入提篮桥监狱后,周俞之间约定,由俞妻子的装修公司承揽周正毅之姊周雅珍在上海徐汇区湖南路一处近300平方米的别墅,约定合同金额是600万元。
按装修标准,此别墅装修的市场价格是350万元,俞妻估计可获得250万超额利润。“如果双方已经结算,这部分超额利润,可作为贿赂款认定。这样俞罪责大了。”但庭审中未透露该装修工程是否完工,双方是否结算。
该人士称,在庭审期间,控辩双方无激烈交锋,俞氏也对检方的控罪供认不讳。
三年前周正毅案件的审理情况与此类似。周案公开审理被作“技术处理”,旁听席上坐的大都是“靠得住的人”,新闻媒体无法现场了解庭审情况;辩护律师也需要向有关方面承诺“不透露有关文字资料”,不接受媒体采访。到目前为止,涉及周正毅的可公开资料仍然属于禁忌。俞金宝案件如此“公开审理”,其实只是既定政策的继续。
一位接近侦察部门的人说,周正毅被羁押期间的系列司法干部舞弊案件,不是一个个孤立案件。上海市第一看守所所长黄坚、监狱局刑务部部长王争鸣等处级以上干部,都曾接受某组织的邀请到香港“开会”,实际是商议对周正毅羁押期间优待方案和实施办法。该组织给与会者2万到3万港元不等的“零花钱”。
其后,一位外号“酒瓮”的人,常出入相关监所,与这些访港者联络。他代表的是周正毅家属。“酒瓮”的公开身份是私营业主,在监所系统知名度甚高,常与监狱干部饮酒。多年来与其交往的监狱干部,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酒瓮”在今年1月已经被有关部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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