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房养老将出新招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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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试点给“以房养老”市场又添了一把火:到2007年6月,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望完成首例“以房自助养老”协议。
据了解,该方案具体如下: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以一次性收取房款;该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上海模式:机构收购、返租
“以房养老”市场潜力巨大。据上海市老龄委统计,目前上海户籍的老年人为266.37万人,老龄化指数达到19.58%;再过一二十年,上世纪5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陆续退休,据预测,上海老年人口将高达400万,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近100万。
“上海模式”的核心类似于“倒按揭”:公积金中心购买老年人的房产,然后返租。考虑到租金总量不可能超出售价,差价部分由老人支配。这样把老年人的房产变成了“活钱”,而老年人有生之年的居住权则不受影响;房屋产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整权益在老人去世后即可获得。
李先生夫妇家住在静安区康定路,李先生今年65岁、配偶62岁;在退休之前,李先生夫妇的一个月收入为6000元,李先生夫妇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3500元。
李先生夫妇想通过“以房养老”改善晚年生活,于是可以考虑将自己面积70平方米、总价120万的房子卖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按照市场标准,该套房子每月租金为2500元。
根据2006年上海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80.97岁的标准测算,李先生夫妇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长达20年返租协议,获得该房屋20年使用权。这样李先生在买房同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租金60万元;物业价值为120万元,剩余60万现金就由李先生夫妇所得。
退休后两个人原本每个月只能领取3500元的退休金,生活质量明显下降;通过“以房养老”把自己的房屋卖给相关机构,获得60万元现金,哪怕平摊到20年每个月也有2500元,这样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就不会降低。20年后,老夫妻仍有优先权,可以续签租约。
南京模式:社会力量主导
“上海刚刚开始推广的‘以房养老’类似于‘倒按揭’。”原上海市劳动保障科研所所长戴律国对记者表示。“南京最先推广的‘以房养老’模式则属于‘倒按揭’,并且已经操作了。”
通常“以房养老”指的就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简称“倒按揭”。南京汤山“温泉留园”曾率先公开推出具有倒按揭性质的“以房养老”举措。
该方案是:拥有南京市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龄在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以自愿将其房产抵押;经公证后入住老年公寓,终身免缴一切费用;房屋产权在老人谢世后归养老院所有。
南京汤山“温泉留园”的做法是“倒按揭”的雏形。但是专家认为,虽然倒按揭在南京得到了一定的推行,并不适合向全国大规模推广。
“倒按揭模式存在瓶颈,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推广。”戴律国认为,“首先老年人得拥有房屋,而且该房屋没有纠纷;另外,还需根据入住者的身体状况而定。”
“以房养老”仍在草莽阶段
虽然“倒按揭”等模式有所不足,但还是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沙、南京等地引起了关注。2006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就有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希望在我国推行“倒按揭”。
当前推广“以房养老”的条件尚不充分:至今没有相关的法规明确申请“以房养老”人员的资格,也没有相关法律来准确评估抵押房产的价值,以及合理计算分期发放贷款金额等。相比于南京的操作,上海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具有公信力的部门搭建平台,成功几率似乎更大一些。
有分析人士认为,“以房自助养老”暗含风险:一部分人趁高房价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甚至不相干的老年人,然后变现、长期享用低租金;乃至将此房屋高价转租……戴律国认为,不排除有极小部分人会这样操作,但总体而言对房产市场没有很大影响,相关部门也要研究出台法规来规范。现在房价平稳、过户要缴纳高额税金,相关政策使这部分人没有机会。
总体而言,当前“以房养老”仍处于市场启动的“草莽阶段”。
趋势展望
“社会化养老”催生养老物业戴律国认为,未来上海将有“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模式并存。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以房自助养老”试点属于“居家养老”;而“社会化养老”模式前景同样光明。
居家养老,即房屋抵押后老人仍居住在其房屋内,直至身故后由接受抵押机构处理房产;居家养老一般适合刚退休不久,六十多岁且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住房宽裕,抵押后能获得较高贷款的老年人。
社会化养老即将住房抵押给有关机构,老人住进养老机构养老至终身。社会化养老适合8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
“从现在起,应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造适应各层次老年人入住的护理院、福利院、养(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别墅乃至老年社区和托老所。”戴律国呼吁,“政府不要自己扛着。这既是福利事业,又是一个产业。”
就“以房养老”而言,除了由社会力量或政府部门搭建收购、返租的“居家养老”平台,越来越大的老年市场也在催生专门的社会化养老型物业。
位于浙江西天目山下大有村的“城仙居”养生乡村公寓是用当地农民宅基地建的物业,整栋楼总共有三层:一楼大部分给当地与之签合约的农民;二、三楼出售,农民向二、三楼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城仙居”养生乡村公寓分为养生、投资两个类型。养生型标准间5.5万元;投资型分为9万元、12万元两种。物业有效期都是30年。投资型物业买家前10年限定每年居住80天,每年获得不低于7200元、9600元的投资回报,后20年和养生型一样,自由居住。
不出意外地,此类物业面世就遭遇了质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获得产权;使用权需要有当地村集体同意,否则便没有保障。
戴律国不看好此类“老年公寓”。他认为,老年公寓在1990年代初苏州曾经实施过,但效果不佳,没有人去,后来就成了度假的基地。“老年公寓可以算是高消费的产品,租金较高。除非有老年人要享受才能到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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