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调控房地产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4-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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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引述一份法律草案指出,没有经过计划批准或允许的房地产投资计划将被停止,建造商将支付相当于项目预算5%至10%的罚款。而该草案同时可能规定如果发展商不停止建筑活动,当地政府有权力关闭建筑场地,或拆除未完工的建筑。
新加坡《联合早报》认为,这可能是中央政府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手段进行房地产调控的手段之一,目的是防止日益激烈的土地争端和房地产投资。
事实上昨日的新闻媒体中突然出现了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检察院将建设领域权钱交易问题,这是内地首次有公、检、法部门公开介入房地产宏观调控。
而同样是在昨日,各土地监督局局长到位。
事实上4月2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税总局、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指导,开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的专项行动。该行动将从今年4月下旬延续至明年1月。
据监察部政策法规司人士介绍,针对此次行动,中央纪委、监察部已联手公检法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政府官员、开发商及中介机构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此次高检电视电话会议,可能是检查部门配合八部委工作的内容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中央已在考虑采取立法手段限制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寻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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