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铁拳护房价之:各地保障系性住房政策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4-12 17:27

  广州:

  2007年开工建设保障型住房2.3万套,194.1万平方米,明后两年陆续交付。其中2007年投入15亿元建设廉租房,全部解决2005年在册的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

  到2010年要建设经济适用房840万平方米、10.51万套,基本解决全市8.4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对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等将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利用政府保障型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北京:

  今年,新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两限”(限户型、限价格)商品房、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已选定保障性住房项目30多个,可建住房面积700多万平方米。

  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将优先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

  对最低收入家庭,将提供廉租房,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实物配租覆盖面。对于收入高于廉租家庭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收入家庭,将提供政策性租赁住房或给予租金补贴。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将由市和区县政府组织建设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由其购买。对于中等收入家庭的自主性需求,将提供“两限”商品房。

  深圳:

  要增加政策性土地(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60万平方米,建2.5万套经济适用房,今年年底推出6000套经济适用房。

  《深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上半年出台实施,3月底前完善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程序,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廉租房配租工作;5月底前深云村开工,12月底前完成深康村前期工作,推进侨香村、深云村、桃源村三期等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第4季度前落实2007年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选址。

  四川:

  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要求,组织各类住房建设。

  全省所有市、县都必须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廉租住房覆盖面达到45%以上。

  西宁: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的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拆迁中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内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并集中安置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拆迁户。

  对连续5年以上享受低保待遇的无房户和经建设(房产)部门鉴定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家庭,计划利用5年时间建设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的廉租住房,逐步解决住房救助户的住房问题。

发稿:邬琼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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