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立法易落实难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3-29 11:09

  经过十几年的“奋斗”,《城市规划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与此同时,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共同起草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送审稿),并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今年一档立法计划。

  在建设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透露了上述信息。

  目前,建设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规划指导及长三角、京津冀、北部湾、海峡西岸等重要地区城镇规划的编制。与此同时,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城镇体系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其中19个已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作为全国重点城镇规划区域,京津冀也面临着产业的升级、资源的配置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今年6月,京津冀将完成前期规划,年底提交规划方案。“确切地说,可持续发展受区域发展的局限,比如,交通问题,不可能是每个城市做自己的,比如环境问题,可能一个地区把污染问题放在下风下水,但这个地方又是另外一座城市的上风上水,还有旅游,这些都需要相互协调的。”唐凯告诉记者。

  在落实规划的具体工作中,唐凯表示,最突出的问题,说到底也就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平衡,“有的为公有的为私,也会有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谋取他的利益,这样的话,我们做规划工作也是在这之间衡量,这个时候我们是很受折磨的。”唐凯认为,建设部和监察部可以在监督上起促进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最后还是需要全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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