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对股市其实是利多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7-01-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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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国就开设了土地增值税,笔者曾为此做过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土地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对此进行过认真研究,结果上报给了财政部长与时任的副总理朱鎔基。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土地及土地上的不动产(房屋等)在交易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税率30%—60%不等。(世界各国只有部分国家征此税)新税种是为了调控1992—1993年第一轮房产热制定的;甫一出台就引起了香港,澳门在大陆房地产商的意见,上百人到北京上访,此时,各地房地产市场已迅速降温,出现大量房产积压。结果各省市事实上却没执行,我们对珠海等地调查时,税务官说这里已几个月卖不出一套房了,怎么再敢雪上加霜地征此税呢。
这次重新认真计征,对房地产(尤其是拥有大批廉价地产的公司)肯定是利空。(高档精品房的盖建将可能减少,粗放性的比例会大一些)当然,各家公司具体情况不同,要看事先是否有计提,计提得多不多;此外,新的会计制度准则出来,对尚未体现在账上的土地等重新估值的结果二者何者为大。(对06年的利润影响不大相信是真的,以后呢)但反正是利空。国家税务局的文章说影响不大,笔者很难相信。当年在各地调研及他们不肯执行的强烈印象至今历历在目。
不过,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严厉态度至今不变,而且还有不达目的誓不休之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估计这一税法的认真执行,会使相当一批中小房地产发展商退出此领域,会对房地产建筑市场有冷却作用;甚至会影响到钢铁,水泥,装修,建材,家具等19个产业,对中国经济起一定冷却作用。但对房价是否会起下降作用,还要观察一下,因为如果真正需求仍然很大(一年490万大学生留在大中城市,加上农民进城,共有1000多万人进入大中城市),而房地产发展商的暴利与供给减少了,供求矛盾依然严重,则房价是否会跌,仍然很难说。税收只是收掉了房地产商的一部分利益,并没有改变供求关系。其实,中国房地产市场早已没有投机的可能了,没有流通性了,五年之内买卖要课重税,这么长时间是世界唯一的国家。
其实这对股市总体上是利多,甚至是个大利多。本轮牛市是有10个原因合力大涨起来的,其中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民币升值引起的流通性过剩,因此它是资金推动型的,全国唯一可以吸纳巨额资金的一个是房市,一个是股市,2001—2005年股市大跌的重要原因就是钱全去炒房地产了。现在房市不好搞了,全部资金(包括部分房产发展商的资金)都会涌入股市,这股市的上涨甚至可能会超过八十年代日元升值时的日本,(当时涨了三倍多),因为日本是房市,股市一起涨的,而中国是能量全聚焦在股市中了。
这次股市大跌时,很多与房产无关的股也跌,连证券类板块中也有跌停的;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对证券市场是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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