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卖家把税费转嫁买家拉高房价 成交比例不高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6-11-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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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项房地产调控的重税均对二手房交易有相当的影响,直接的市场反应就是卖家都强调要“实收”,直接拉高了广州二手房交易的价格,五年期限内转让征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豪宅”部分的增值税等名目均转嫁到下一手买家身上;近期才开始正式征收的豪宅“增值税”也带给市场一定的震动。
增值税豪宅成交比例不高
从满堂红1-10月份的成交来看,超过144平方米的成交宗数约占总量的4.4 %,该数据说明广州豪宅市场的成交所占比例并不多。尽管豪宅成交所占的市场比例不大,但从市场的反应来看,影响仍长期存在。首先是拉长了交易的时间。珠江新城某房产中介分行的曾先生表示,该项增值税费“来势凶猛”,令买家有点措手不及;再加上卖家都强调要“实收”,所有税费与佣金都转嫁给买家,所产生的费用非常大,造成买家考虑时间拉长。
“实收”的后遗症
由于增加了诸多税费,而现在市场上实际成交的卖家一般都强调“实收”,即一套房子要价实收“100万元”的话,其他税费、佣金等都要由买方承担。
当双方对此“实收价”达成一致意见后,仍有一定的“后遗症”。
因为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签订一份正式合同时,其“申报”的成交价往往与房管局的评估价存在一定的差价。
据专业人士介绍,由于最新的“基准房价”系统未完成,现房管局一般都在2000年各地段的基准价的基础上做评估,因此“房管局的评估价一般都在申报价的基础上加5万元左右”,即申报价与最终的评估价可能产生一个“差价”,而这个差价所产生的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呢?这笔费用较为庞大。
比如说,上述买卖双方愿意以100万实收成交一套物业,也以100万元的价格向房管局申报缴纳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均以100万元为基准;但房管局最后的评估价是105万元,那么5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增加部分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专业人士提醒
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必须将此“未知”因素所产生的费用考虑进去,以免除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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