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成本应不应该公布?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6-09-2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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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关于是否应公布建房成本的争议,已经愈演愈烈。牵涉的各方———政府有关部门、市民和开发商,大家各说各理。表面看起来,除了房价错了,大家都没有错。但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实现百姓安居乃是社会公义,如果能从这个角度出发,大家就不会争论应不应该公布和谁对谁错,而是去认真解决问题。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盐城出台文件,要求公布房价构成清单。同时,沪杭出现“民间版”建房成本清单。这又一次引发了对“是否应公开建房成本”的大讨论。
焦点一建房成本应不应该公布?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表示,政府有责任将市场上双方的信息都告诉民众。
不少业内人士则认为,公开每个项目的开发成本涉及到商业秘密,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是以前计划经济的做法。
对此,广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表示,首先要对所要公开的“成本”
的概念有一个界定。如果是这个行业的社会平均成本,应该是清晰并且可以公开的。但对于个别企业而言,不断控制并降低企业自身运作的成本,从而获得合理超额利润,这是企业保持前进的动力。公开房屋开发成本并且依据成本去定价,这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下,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焦点二单独公开房屋成本不公平?
陈琳认为,由于住房兼有普通商品和人们生活必需品的双重性质,而且其价值很大,许多人需要投入一生的积蓄才可以购买。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备受关注也很正常。
广州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则表示,民众认为高房价的罪魁祸首是开发商,直接促成公开成本要求的产生。房地产被认为一个暴利行业,人们希望对其“暴利”
进行曝光。但房地产总体的平均利润并不像许多民众想象的那样高。另外一方面,暴利行业很多,为何偏偏让房地产曝光成本?这对房地产市场而言是不公平的。
焦点三公开成本就能抑制房价吗?
“公开房屋成本”的支持者多数认为这能成为抑制房地产暴利的有效手段。“让开发商的成本和利润曝光,并接受监督,使其不能再随意赚老百姓的钱”,一位网友的留言反映了不少支持者的心态。但公开成本就能抑制房价吗?
陈琳认为,住房的定价,成本并不是其决定因素———开发商最后卖出去的价格是最终被市场认可的价格,价格的高低最终要看市场的供求关系。
而广州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魏琨也表示,房屋成本的最大秘密在土地,现在采用招挂拍形式出让土地的开发项目,可以说,成本的最大头已经是公开的了,其他成本则差别不会太大。但广州目前许多在售项目的土地,是“8·31”大限之前通过协议出让取得的,有的土地成本少得可怜,但这些楼盘的房价也不可能根据土地成本来定。
焦点四应该公布哪些价格信息?
如果企业个别成本的公开仍然受争议的话,应该公布哪些信息来化解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呢?
陈琳表示,商品房之外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目前广州新社区住房,这部分房子采取政府指导价,公开成本接受监督是有必要的,而且政府还应该加大管理的力度。
此外,房地产的售价应该公开,做到“明码标价”,这既是开发商可以做的也是应该做的。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市场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而中央部委多次提出的保证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化的内涵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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