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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2015年将获大股东借款不超过20亿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2-09 21:47

该借款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观点网讯:2月9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拟2015 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

  公告指,该借款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浙江广厦称,借款是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

  资料显示,广厦控股持有浙江广厦38.66%的股份,为浙江广厦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9月30日,广厦控股总资产为323.09亿元,总负债224.29亿元,2014年前9个月的营业收入217.93亿元,利润总额4.69亿元。

  浙江广厦表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

  同日,浙江广厦还对外公布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此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80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不超过3.5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广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7.45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22.71亿元,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24.74亿元。

发稿:鲁鹏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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