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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康药业公布诉讼进展 迪康集团已撤诉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2-05 20:40

迪康集团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迪康集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迪康集团承担。

  观点网讯:2月5日,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原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迪康药业提起民事诉讼一案已经结果。迪康集团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迪康集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迪康集团承担。

  公告透露,迪康集团发起诉讼支出,曾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蓝光集团赔偿其损失人民币3亿元;请求判令迪康药业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14年12月17日、2015年1月21日,迪康药业公告了该案的诉讼进展情况:根据迪康集团追加被告的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照壁支行以共同被告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并将举证期限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

  此外,迪康集团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予以受理,同时,将本案的举证期限重新指定为至2015年3月10日截止。

  公开资料显示,当年*ST迪康(现迪康药业)的易主曾一度备受资本市场关注,几度波折后,2008年6月,蓝光集团最终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迪康集团的5251万股,顺利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再追溯之前,蓝光集团实际上在一年前就已经锁定了正准备重组的*ST迪康,其于2007年10月5日与迪康集团签订了《关于重组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等两份协议。不过之后,风云突变,迪康集团的债务金额远超事先约定的蓝光集团承债价格,蓝光集团遂直接参与了上述的拍卖。

发稿:王静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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