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周一至周五  24小时更新

受累佛山项目 绿景控股全年净利跌40%-60%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1-16 16:39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万元-400万元,同比减少40%-60%。基本每股收益0.014元-0.022元。

  观点网讯:1月16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4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显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万元-400万元,同比减少40%-60%。基本每股收益0.014元-0.022元。

  对于业绩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绿景控股解释称,主要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对2013年度应收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收益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2014年度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净收益不予确认。

  事实上,早在1月9日晚间,绿景控股已经发布公告,对上述投资的具体情况做了披露。

  公告透露,2011年7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就杏坛镇二环路西侧1号地块的土地整理合作签订了《杏坛镇土地储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双方主要约定:佛山瑞丰支付项目开发资金6000万元,并按年利率为6.06%计算获得利息;项目土地出让返还款全部用于返还佛山瑞丰项目开发资金本息后的余额,由双方按佛山土储中心70%、佛山瑞丰30%的比例分享。

  2011年7月佛山瑞丰按《开发协议书》的规定支付了项目开发资金6000万元。

  2013年11月20日,上述地块之一(面积35788.48平方米)在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成交,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081万元。

  2013年12月20日,上述地块之二(面积为7,430.00平方米)在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以人民币3121万元成交。

  2013年12月27日及2014年3月17日,绿景控股分别收到土储中心上述两地块《投资收益款分享金额的收入确认书》,确认“在扣除项目开发资金本息后将作为贵公司和我中心的共同投资收益款,并根据相关约定按比例分享”。公司依据该《确认书》分别于2013年度、2014年第一季度确认了投资收益。

  截止2015年1月8日,绿景控股共收回本金4500万元,剩余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投资收益款尚未收回。绿景控股称多次向土储中心发函催收剩余款项,并于2014年12月31日向土储中心邮寄了《对账函》。

  2015年1月8日,绿景控股收到土储中心《关于<对账函>的复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贵公司与我方签定的《杏坛镇土地储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约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中心应支付贵公司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10,636,545.21元。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根据双方已签订的《杏坛镇土地储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第六条第1点的约定,该协议书第五条第2点的相关约定必须禁止执行。”

  绿景控股称,为保证会计计量和报告的谨慎性,基于综合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瑞丰,冲回2014年土储中心合作开发项目投资净收益,及对2013年度应收土储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收益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40万元。

发稿:见习编辑 黄银桥审校:刘满桃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