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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集团拟发6000万美元2015年到期优先票据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2-29 22:41

发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5700万美元,明发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公司主要业务的运营,其中包括运营资本融资及物业发展项目。

  观点网讯: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公告称,公司连同担保人、押记人与认购人订立票据认购协议,公司同意向认购人发行、出售而认购人拟认购票据,惟须根据及遵守票据认购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

  公告显示,本次认购协议的担保人为黄焕明、陈碧华、黄庆祝、黄连春、黄丽水、银诚有限公司及兴盛集团有限公司,而押记人为银诚有限公司。

  待票据认购协议项下的相关先决条件达成后,明发集团将发行本金总额为6000万美元将于到期日到期的票据,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的情况除外。

  倘完成票据的发行,发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5700万美元,明发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公司主要业务的运营,其中包括运营资本融资及物业发展项目。

  此外,上述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自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至届满日期,按年息8%计息,并分别于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计三个月期间及假设利息期概不得延迟至到期日后之各连续三个月期间的最后一天到期及应付。

  据悉,去年12月16日明发集团公告称,建议发行最多1亿美元在2014年到期的优先有担保期票据,票据按8%计息。

  发行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9780万美元(假设本金额最高为1亿美元)。明发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在集团的主要业务运营,其中包括运营资本融资及物业发展项目。

发稿:见习编辑 付庆荣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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