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范地产电商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10-11 15:47

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

  9月21日,为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因网上售房而出现的诸多问题,苏州市住建局、工商局以及物价局联合发布《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要求房地产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在10日内公开销售。

  同时,房地产开发商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地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合理制定价格,并实行价格申报,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以及每套房屋的价格。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向购房者收取团购服务费不得违反自愿、有偿及诚实守信原则,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等。

  随着电商的崛起,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在销售中出现了房地产电子商务的新模式,但在通过电子商务售房的过程中,出现了“假团购”、垄断房源、变相强迫入会、强迫团购的现象;另外,在一些广告宣传过程中还出现了带有“以一抵×万”等欺骗和误导性质用语,由此产生的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发稿:陈业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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