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及以上首付提至七成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05-30 16:54

新老政策的划分界限以网签时间为准,自4月8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但没有涉及贷款利率的调整。

  《通知》还明确,新老政策的划分界限以网签时间为准,自4月8日起,网签的购房人申请商贷按上述新规定执行。

  《通知》同时指出,对在住建委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同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同时,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由此,自4月8日起在北京购买二套房,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均提至七成。但名下无房且有一笔房贷记录或一条公积金提取记录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首付仍为六成;名下无房且有一笔房贷记录的二套房商贷申请人,首付也为六成。

发稿:见习编辑 鲁鹏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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