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现限涨令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05-07 16:26

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并已开始执行。

  自3月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各地方政府具体调控目标将要求3月内公布。在这个谁不也不敢当出头鸟的沉默期,深圳被传出台“限涨令”无疑中枪。

  3月12日,传深圳市国土部门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并已开始执行。

  按照“限涨令”规定,所有新盘都必须实现月度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都不能上涨。另有微博爆料称,深圳市政府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上述消息已得到万科、招商、金地等深圳各大房企项目负责人的确认。

  据了解,限涨令是以今年2月份的成交均价为基准,但有开发商表示不够人性化,2月份恰逢春节,成交量很小,由此产生的成交均价具有很大偶然性,并不能代表楼盘真实的均价水平。

  3月13日,深圳规划国土委回应称“不知有什么‘限涨令’出台”,现在依然实行的是之前的限价政策。规土委秘书处的负责人则称,这应该是根据新房成交价控制目标而演绎出来的说法。

  事实上,早在2011年,就曾有传言深圳要实行“限涨令”,但被深圳规划国土委澄清“并未调整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在“限涨令”传言出来两日之后,深圳市3月14日正式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有效期为5年。

  根据该《办法》,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实行一套一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应按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商品房套数,一次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含15%)时,应在调整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变更。

发稿:莳炻、杨晓敏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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