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粤多版细则显乱象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05-07 16:24

有消息称,从3月底开始,“地方版”楼市调控细则将陆续出台。

  针对业内有关出台楼市调控细则的传言,北京、广州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回应。3月18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澄清,表示并未出台楼市新政细则,如果相关政策出来将第一时间发布。

  北京地方税务局也表示,尚未收到任何关于20%住房买卖个人所得税的细则通知。早前有报道称,北京已落实“国五条”细则。

  规定如果出售房产是满5年唯一住房,那么政策仍和以前一样,免征个税。如果是满4年唯一住房,则只征收卖房所得的4%个人所得税,满3年唯一住房征收8%,以此类推。若不是唯一住房,无论是否满5年,都要征收卖房所得的20%个人所得税。

  此外,有媒体援引相关权威部门透露的消息,“北京版”调控细则或于3月底前后出台。

  据了解,“北京版”调控细则主要是强化新政策的执行环节,并针对二手房交易环节出台相关政策,而关于出台针对二手房的新政策或主要是上调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同时,针对一手房,北京今年主要是在控制供应节奏和价格方面出台相关措施。

  在南方,广州市国土局针对网上流传的一份名为《网传广州国五条细则:国五条广州新政细则预先知》的帖子,于3月19日通过官方微博辟谣,称市政府尚未发布任何关于国五条细则的文件,任何相关流传信息均属谣传。

  据悉,该帖子于3月18日开始在网上流传,内容涉及二手房出售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案、非广州户籍购房需提供两年以上个人缴税税单或两年以上个人社保、对家庭第三套物业开始征收物业税等信息。

  其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该帖子显示“出售二手房未满五年,个人所得税强制按据实征收,差额的20%;出售二手房满五年(非唯一物业),能提供原产值发票的,按差额的20%,未能提供发票的按1-3%核定征收;出售二手房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物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此,广州国土局提醒,关于国五条细则的文件暂未发布,市民切勿轻信网上谣传,以免造成损失。

  还有消息称,从3月底开始,“地方版”楼市调控细则将陆续出台。

发稿:陈业、鲁鹏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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