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与城镇化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04-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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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的城镇化,首先就要面对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宣布,让“城镇化”这个主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一号文件里关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表述,也预示着新型城镇化已经开启。
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也就是俗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作为未来农村工作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该文件除了在指导农村、农业等发展之余,对于“十八大”的关键词之一“城镇化”也有了明确的思路。
“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人的城镇化”,在该文件发布之前,这已是不少人的共识。所谓“人”的城镇化,首先就要面对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础。在一号文件里,上述两个话题都有涉及。
文件第五大点“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明确指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文件要求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就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次,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关于征地问题,除了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外,文件明确强调“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文件还提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在这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中,有两个词语值得关注,分别是“确权”、“农村宅基地”。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城镇化战略研究”课题组称,“现行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人口市民化进程,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各种福利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该问题在1号文件“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一点中有所涉及。
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体要求是: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
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1号文件探索的是“从农村到城市”,或许不久的将来,我们会看到“从城市到农村”的途径,那样,距离真正的城镇化便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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