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实施细则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3-04-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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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因此要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是限购的全面升级,细则全文有将近15%篇幅是对限购政策的描述,超过500字是明确规定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且对政策漏洞进行修补,明确指出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文件中还特别强调,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其次,在继续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同时,强调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根据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第三,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除了上述三条最为引人注目的措施,其他还有针对政府部分的约谈和问责、严防高价地、加快保障房建设、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等规定。
此外,亦有针对房地产企业措施,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被禁止参加土地竞买,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禁止发行信托,清算审核和稽查税收记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等等。
而这些均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监管。可以说,这是一份从供给到需求、从企业到购房者、从政府到市场、从金融到税收等全方位覆盖的调控细则。
《通知》还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此外,要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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